4月20日上午的交通运输部第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吴春耕就城市公交优先工作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思路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华网记者: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请问在城市公交发展中有哪些亮点和难点?今年又有哪些具体举措来推进?
吴春耕: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积极推进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地方的统筹和指导,充分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着手推进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工作。研究起草《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设施建设、安全监管、资金投入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今年3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也就是交通运输部的5号令,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基本制度和服务要求,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二是完善公交优先支持政策。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城市公交优先保障。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是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在北京市等37个城市开展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创建。
四是推动出台相关税费扶持政策。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委出台城市公交场站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新购置公交车辆免征车购税等财政支持政策,减轻城市公交企业运营压力。
五是积极推进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辆。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会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新能源公交车已达16.4万辆,占全国公共汽电车总量的26.9%。
六是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标准规范建设。编制了《城市客运标准体系表》,编制完成《城市 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公交专用道设置条件》《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等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
一是法规建设滞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仍未能出台。目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离老百姓的预期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城市公共交通开放程度高、参与人员多、安全风险管理压力巨大,交通运输部正在协调组织相关调研,增强安全政策保障。
今年,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城市公交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二是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在地市级城市开展分主题、分类型的公交都市创建活动。
三是积极推进公交服务供给侧改革。组织实施好5号部令,也就是《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交通出行需求。
四是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选公交、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出行的良好氛围。在这里我也呼吁大家多关注公交 ,多坐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