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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播报
交通部运输司解读《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
2017年02月27日 17:15:00 来源: 访问:

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

对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国内外实践表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解决“城市病”的良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多策并举、综合施策。

一是充分协调城市发展与交通的关系,树立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TOD)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二是合理选择交通疏导措施,充分考虑城市人口规模、地理形态、空间布局和交通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引导城市依法建立以法律、经济、科技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差异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三是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构建安全、公平、便捷、连续、舒适、优美的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

四是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支持对中心城区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五是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建设航空港、铁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公路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完善综合保障措施

逐步形成以行政法规为龙头、以部颁规章为基础、以地方立法为支撑的法规体系,制定和落实城市公交财税扶持政策,优化城市公交从业人员政策环境。

各城市政府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责任主体。《纲要》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也需要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城市公交法规标准建设。逐步形成以行政法规为龙头、以部颁规章为基础、以地方立法为支撑的法规体系,为城市公交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和政策扶持等提供法制保障。加强对地方城市公交立法工作的指导,鼓励各地在立法权限内积极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城市公交法规。加快推进城市客运行业发展急需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二是制定和落实城市公交财税扶持政策。通过示范工程等方式,加大对综合客运枢纽、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与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公交都市”建设城市的公交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是优化城市公交从业人员政策环境。建立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强城市公交人才建设与培养。加强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建立城市公交驾驶员订单式培养机制。引导城市公交企业加快完善职工工资体系,建立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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