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7日星期日
动态播报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开展会员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 09:58:00 来源: 访问: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开展会员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夯实学会工作基础,提升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会各分支机构在本专业领域的影响力、号召力以及发展会员的积极性,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总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会员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在城市公共交通分会等四家分支机构开展会员发展试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会通知精神,现将试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员申请及注册
(一)会员申请。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与会费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会员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城市公共交通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现有的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单位,须统一申请为总会的“其他单位会员”。申请成为总会单位会员后,方可继续享有分会会员现有的权利及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学术交流等会员活动。
(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由分会负责统一办理,2022年1月30日前,分会现有会员单位须提供会员注册信息表(见附件1)。
二、会费标准及缴纳
(一)会费标准。由分会统一注册加入总会的会员,均为总会的“其他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4000元/年,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会员3000元/年。总会会费收取标准(见附件2)。
(二)会费缴纳。会费按年缴纳。每年下半年新入会的会员,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当年会费。
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缴纳,转账汇款单上请注明“公交分会”字样。汇款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89012486
2022年会费请于2022年2月15日~3月25日缴纳,会费缴纳后由总会开具由财政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汇款单影印件或图片请于汇款当月及时发送到分会电子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一)会员证书。会员完成注册及会费缴纳,经总会审核后,由总会制作会员证书,会员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分会负责将会员证书发放给会员单位。
(二)联系人:
金丽英 电话:021-65668910
手机:13651957586
杨晓莉 电话:021-65661003
手机:15601698806
电子邮箱:cuptamsc@163.com
附件:
1、《会员注册信息表》
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与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公共交通分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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