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交通运输行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的运输服务保障。
(六)城市客运。
年末全国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7.98万条,比上年末增加0.18万条,运营线路总长度173.39万公里、增加6.94万公里,其中公交专用车道2.03万公里、增加405.3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308条、增加16条,运营里程10158.6公里、增加604.0公里,其中地铁线路256条、9042.3公里,轻轨线路7条、267.5公里。城市客运轮渡运营航线80条、增加1条,运营航线总长度306.4公里、减少28.2公里。
图4 2023年年末公共汽电车构成(按燃料类型分)
(六)城市客运。
全年完成城市客运量1010.00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7.7%。其中,公共汽电车城市客运量380.50亿人次、增长18.0%,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293.89亿人次、增长52.2%,出租汽车城市客运量334.78亿人次、增长21.7%,城市客运轮渡客运量0.83亿人次、增长85.3%。
图7 2023年全国城市客运量构成(按运输方式分)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内。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路营运汽车的统计范围是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处于营运状态、最近年审日期在两年内的公路客运、货运车辆。
3.营业性货物运输量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完成数,不包括管道数据。
4.跨区域人员流动量指国际间、城际间、城乡间商务、旅游等跨区域人员流动规模,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完成数,不包括城市客运量。
5.公路营业性客运量包含班车包车客运量、公共汽电车城际城乡客运量和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城际城乡客运量。
6.城市客运量包括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城市内(含县城内)产生的客运量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城市客运轮渡客运量。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