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分担率
重要!重要!很重要!
为什么?
因为哪哪的都有他。
文明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人居环境奖以及咱们的公交都市,目前城市层级最主要的几个创建工作,全都涉及到了公共交通分担率。
从事公交行业的你,肯定没少遇到,市文明办、公安部门、住建部门、以及自家交通部门,让你提供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担率指标的情况。
他们要的是同一个东西吗?
《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7年版)
《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指标体系》(2018年版)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
《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可以看出,4类创建工作,涉及到3种公交分担率指标。分子相同,都是公交出行总量,不同的是分母,包含出行方式范围不一样。
全方式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全含)
不含步行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自行车)
先说两个跟分担率指标相关的标准
1.《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调查和统计方法》(JT/T1052-2016)简称“分担率标准”
该标准于2016年由交通运输部发布。从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调查方法、表达和发布要求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调查和统计给出了具体要求和说明,但是未对居民出行调查工作开展的具体内容进行要求。
2.《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GB/T51334-2018)简称“调查标准”
2018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对如何开展居民出行调查、调查哪些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公交都市指标体系中对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指标的数据来源,明确指出来自于居民出行调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1259号)验收评分细则中再次强调,验收时,该项指标要提供包含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的居民出行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那什么是居民出行调查?居民出行调查都调查哪些内容?
看看前面提到的这两个标准怎么说
分担率标准
调查标准
从这两个标准里可以看出,调查最核心内容,是要弄清楚包含“从哪出发?到哪去?用什么交通方式?去干什么?”等问题的居民出行特征。
听上去好像也挺简单。实际感受一下。
这个调查表格,内容不但多且填写规则复杂,这还只是1位家庭成员的回答,如果一户有3个人,那就要完成3张这样的表格,才算完成1份调查问卷。
好在,现在基本都用手机app代替这种这种纸质问卷,在调查成本、被调查者接受度以及调查数据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但调查内容基本没变,还是要包含这些。
调查完成后,得到的出行情况数据大概像下面这样,1行就是1个人的1次出行的情况,包含出发地和目的地、出发和到达时间、所运用的交通方式和出行目的等信息。
通过统计“主要交通方式”这一列不同选项的分布情况,计算出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总数和机动化出行总数,两者相除得到公共交通的机动化出行比例。
此外,还可以把个人属性、位置、时间等数据与交通出行方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到更多更细致的分析结果。
每年都要做调查吗,不调查可不可以,能估算吗?
分担率标准4.3中提出
“当年开展交通调查的城市,直接应用调查成果计算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5年内开展交通调查的城市,可利用交通调查数据,并开展当年小规模补充调查,调整修正参数后进行推算。5年内没有开展交通调查的,应开展交通调查后进行计算。”
简单点说:
5年内至少要做一次完整的交通调查,指标计算当年,做小样本补充调查。
1次调查都不做,只用统计数据推算是不行的。
需要调查多少样本?
分担率标准对调查样本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要求,按照最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找到自己的城市对号入座就可以。
是没达标?还是少算了?
1.哪些出行方式被认作公共交通的交通出行方式?
先看2个标准对公共交通界定
城市客运术语 第1部分:通用术语(GB/T 3282.1-2016)
“公共交通方式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轮渡、公共缆车、索道、公共自动扶梯及其他集约型交通方式。”
可以看出术语标准用到了“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 “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定语,对公共交通范围认定还是相对要窄一些的。
分担率标准则对公交范围的界定则明显要广的多,用的词是“及其他集约型交通方式”。
在判断哪些交通方式能算“其他集约型交通方式”前,先尝试总结一下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轮渡、等这几个已经明确被认作公共交通方式的,除了 “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特征之外,他们还有哪些其他的共同特征。
相对于私人出行,运输效率更高
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行
每次交通行为发生,都有多个主体的受众
像班车、校车、机场大巴,算不算公众基本出行服务,不太好说,但如果按照分担率标准字面说法,个人认为都应算作集约型交通方式之中。
甚至于旅游包车、超市对周边社区开通的购物接送车等也都挺集约的。
从调查实际情况看,这部分的量还是不小的,至少能占到全方式的1%-2%。
2.谁才是主要的出行方式
人们一次出行一般不只由一种交通方式就能全部完成,在调查数据录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标准对优先级的要求,记录这其中主要的交通交通方式。
分担率标准中提到:
“若一次出行包括多种交通方式时,出行量应按优先级别计入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常见交通方式的优先级别排序宜为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大中型客车、轮渡、出租车、小型客车、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和步行。”
可以看出公交出行方式排在了最前面,也就是说只要一次出行中包含了公交,那这次出行的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就是“公交”。
比如:你早上从家先步行到地铁站,然后乘坐地铁,下地铁后步行到单位。即便步行时间和距离都高于乘地铁,按照标准要求,此次出行最主要的交通方式依然是“地铁”,而不是“步行”。
在这一点上,一不注意,就容易给公交少算了。
3.范围是中心城区
近年来,许多城市已经不再单单只做居民出行调查,而是开展涉及调查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城市综合交通调查,调查涉及区域也一般为全市范围。
我们在拿到调查结果报告时,一定要先确认一下范围,公交都市指标要求范围为中心城区。这两个还是差挺多的。(越往城市外围,一般来说公交分担率都是降低的)
看一下上海情况。
不论轨道还是常规公交的分担率,中心城区均明显高于全市范围
最后说一下分担率这个指标,目标定多少合适?
目前,对公交分担率指标提要求提的最全面官方文件,是《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它给出了到“十三五”期末各类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3项指标,所要达到的目标值。可以对照它,结合城市实际,来制定自己城市目标。
最后
上文中提到的文件、标准、规划内容,百度一下基本都可以找到。